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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基本知识(1)

发布时间:2014-12-24 10:10:01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统一战线工作部   点击:

政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简称,政协章程明确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

政协章程规定,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政治协商。是指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国家和地方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政治协商的形式主要有: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会议,政协党组受党委委托召开的座谈会议,秘书长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政协各组成单位和各界代表人士参加的内部协商会议。政治协商的主要程序是:党委根据年度工作重点或政协党组提出的建议,研究并确定在政协协商的议题;政协党组根据党委的统一部署,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安排协商活动;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通报情况、听取意见;政协及时整理并报送参加会议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政协报送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

民主监督。是指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中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主要形式有: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向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案;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加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政协委员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等。十届全国政协关于民主监督的一个重要发展是,寓民主监督于政协的各项经常性工作之中,使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专题调研、委员反映社情民意等,都赋予民主监督的意义。

参政议政。是指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政协的参政议政是党政机关听取意见改进工作的有效途径,是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保障。人民政协包容各界、联系广泛、人才聚集,可以反映社会不同界别、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愿望和要求,可以选择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课题,深入调查研究,开展咨询论证,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人民政协经常性工作

政协组织如何履行职能,政协委员如何履行职责,主要形式有两种:会议和经常性工作。

会议。主要有: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专题座谈会、专题协商会、秘书长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全体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委员参加,是政协履行职能的最高形式。常委会议一般一个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常委参加。这两种会议是委员反映情况、发表意见、提出建议的主要场所。政协的会议贯彻“民主、求实、团结、鼓劲”的方针,坚持求同存异的原则,倡导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实行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的“三不主义”。

经常性工作。是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闭会期间,组织委员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的总称,是人民政协经常而不间断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重要方式。人民政协的经常性工作主要有八项:

(一)提案工作。提案是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党派、团体和专门委员会向政协全体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提出,经提案审查委员会或者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交承办单位办理的意见和建议,是委员履行职责的一种经常的、郑重的形式。政协提案有委员个人提案,委员联名提案,界别、小组、联组提案,党派、团体提案,专门委员会提案等形式。历史上,曾产生过不少具有较大影响的提案。如关于兴修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的多件提案、关于建议恢复教师节以形成尊师重教社会风气的提案等,都发挥过重要作用。

(二)委员视察工作。就是组织委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对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对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项目的规划建设,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的研究解决,进行巡视察看,咨政建言,反映社情民意,开展民主监督。它是委员了解情况、研究问题、学习提高的重要方式。视察的组织形式有多种:有以常委为主、围绕重大问题组织的视察,也有以某个界别的委员为主、围绕该界别群众共同关心的重要问题组织的视察。视察结束后写出书面报告,送党委及政府有关部门。

(三)专题调研工作。专题调研是委员深入实际、联系群众、了解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的重要途径和方法,是政协履行职能的基础环节,是各界委员参政议政的重要形式,是活跃政协工作的有效途径。专题调研以专门委员会为依托,以课题为纽带,能够将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界别力量联合起来,把委员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把各方面的智慧凝聚起来,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有重点地开展专项调查研究,进行充分论证,形成意见和建议,为政协履行职能提供坚实的基础和保证条件。

(四)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人民政协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围绕党和国家重视、人民群众关注的重要问题,通过政协的专门渠道汇集、分析、反映情况和意见,帮助领导机关分析判断形势、进行有效决策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十届全国政协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纳入了党和国家的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进一步完善了信息的收集、报送、反馈机制,使这项富有政协特色的工作更具实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已成为广大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重要民主渠道。

(五)港澳台侨和促进祖国统一工作。人民政协开展促进祖国统一工作的主要内容有:宣传贯彻有关祖国统一的方针政策;了解和研究有关台湾的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重要情况;了解和反映港澳台侨各方面人士对祖国建设和祖国和平统一的看法和意见;开展对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侨华人的联络联谊工作;促进海峡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交流等。

(六)对外交往工作。人民政协的对外交往是我国总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人民政协本着积极、稳妥、务实的方针,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全国政协联系的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和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对外交往重要平台的作用,围绕国家外交工作的总体目标,积极开展高层人士的互访,扩大同有关国家、相关机构、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友好往来和交流合作。

(七)文史工作。政协文史工作是周恩来同志亲自倡导发展起来的。近半个世纪以来,人民政协文史工作在历届政协领导的亲切关怀下,在广大文史工作者和各界爱国人士的共同努力下,先后征集了40多亿字的文史资料文稿,编辑出版了20多亿字的文史资料选辑和专题史料图书,举办了形式多样的纪念会、报告会、座谈会、学术研讨会和图书展览,组织了多项具有政协文史特色的专题考察和专题调研,发挥了文史工作“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社会功能,为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八)学习工作。组织和推动政协委员在自愿基础上进行学习,是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任务。政协章程明确规定了政协的学习任务。人民政协始终重视学习,提倡学习。委员自身应当本着与时俱进的精神,自觉加强学习。各级政协组织也应积极帮助委员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帮助委员更全面地了解形势、掌握政策,为委员履行职责、参政议政创造条件。

政协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政协委员不同于政府公务员,不同于人大代表,也不同于一般的专家学者,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在我国享有很高的地位,肩负着重大的责任。政协章程对政协委员的基本条件、基本要求、基本权利和义务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政协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明确提出对政协委员基本要求:一是要密切联系群众;二是要了解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三是要参加政协组织的会议和活动。

根据政协章程的规定,政协委员有以下权利:在政协会议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政协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有通过政协会议和组织参加讨论国家大政方针的权利;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政协委员有对违法违纪行为检举揭发、参与调查和检查的权利;政协委员有声明退出政协的自由;在受到警告或撤销参加资格的处分时,有请求复议的权利。

根据政协章程的规定,政协委员有以下义务:必须遵守和履行政协章程;必须遵守和履行本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决议;地方政协委员还应该遵守和履行政协全国委员会的全国性决议和上级地方委员会的全地区性决议等等。

作为政协委员,首先要履行好政协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政协工作要靠委员来完成,政协风采要靠委员来展现,政协历史要靠委员来书写。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优劣和成效,关系到人民政协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的不断提高,对政协委员履行职责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近些年来,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自觉意识在不断增强,政协组织和社会各界对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情况也更加关注。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人民政协作用更加重要的今天,政协委员一定要正确处理好荣誉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做到做好本职工作与履行政协委员职责的有机统一。(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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