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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派成员参政素质探究

发布时间:2014-12-24 10:50:48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 杨君武   点击:

摘 要:在当代中国政治话语中,参政素质意指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参与各级各类政治组织的事务时所需要的各种心理品质的总称。它包括参政知识、参政能力和参政品格三个层次,其中,参政知识是其基础,参政能力是其主体,而参政品格是其拱顶。参政知识涉及的主要方面有:有关基本世情、国情和区情的知识,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的知识,有关本党派及其他民主党派近期参政情况的知识,人文社会学科方面的理论,此外还有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当代形态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基础理论、有关本党派历史特别是参政历史的知识。参政能力包含的基本要素有适宜的政治把握能力、创新的社会调研能力、审慎的权衡决断能力、出色的政见表达能力,此外还有坚定的执行落实能力、正派的团结协作能力等。参政品格应当融合的重要成分有真诚的民生情怀、坚定的求真意志、强烈的公正意识、严格的自律精神,此外还有勤政为民的事业心、不辞不贷的责任感等。在不同政治领域和政治层次参政,参政素质的具体要求有所不同。

关键词:民主党派成员、参政素质、参政知识、参政能力、参政品格

在当前中国,中共执政能力建设成为政治学中一个非常热门的话题。相应地,民主党派参政能力建设也成为政治学中一个比较热门的话题。民主党派的参政能力归根结底要通过民主党派成员特别是在各级人大、政协、政府部门、司法机构任职的民主党派成员来体现和实现。因此,民主党派成员的参政素质决定着民主党派的参政能力。

一、参政素质的内涵和结构

在当代中国政治话语中,“参政”与“议政”被相提并论,构成“参政议政”这个惯用语。严格说来,参政与议政不是同一逻辑层次的概念,因此它们的并置是成问题的。议政只是参政的一种形式,除议政之外,参政还有行政和监政等形式。一般说来,在各级人大和政协任职的民主党派成员主要行使议政的职能,在各级政府部门任职的民主党派成员主要行使行政的职能,而在各级司法机构任职和担任特邀“四员”(特邀教育督导员、特邀监察员、特邀审计员、特邀检察员)的民主党派成员主要行使监政的职能。本文以“参政”概念取代“参政议政”概念。

在当前中国学术界,“素质”是一个众议聚焦而没有一致理解的术语。本文把它界定为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后人们所获得的身心品质的总称。它包括身体素质(或生理素质)和精神素质(或广义心理素质)两大方面。精神素质又可分为狭义心理素质(心理学语义上的心理素质)、认知性精神素质(如哲学素质、科学素质、语言素质)、实践性精神素质(如道德素质、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审美素质(或艺术素质)、人文精神素质等。

参政素质属于实践性精神素质中的政治素质。它意指人们参与特定政治共同体所需要的各种心理品质的总称。在当代中国政治话语中,参政素质意指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参与各级各类政治组织的事务时所需要的各种心理品质的总称。

素质包括知识、能力和品格三个层次。

相应地,参政素质包括参政知识、参政能力和参政品格三个层次。参政知识是参政素质的基础,参政能力和参政品格建基于参政知识之上。参政能力是参政素质的主体,衡量参政素质强弱的首要指标是参政能力。参政品格是参政素质的拱顶,参政素质境界的高下取决于参政品格。

一个参政素质高强的人,应当是一个参政知识广博、参政能力突出、参政品格超迈的人。

二、参政知识的要求

如前所述,参政知识是参政素质的基础。一座建筑的基础决定其高度和大小。没有牢固的基础,就没有稳定的建筑。类似地,一个人的参政知识的范围和深度,决定其参政素质的广度和高度。要提升参政素质,人们需要不断积累和更新参政知识。那么,在当代中国,民主党派成员的参政知识涉及哪些主要方面呢?

第一,民主党派成员需要具备有关基本世情、国情和区情的知识。基本世情意指有关当代世界和国际社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宗教信仰、价值观念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基本国情意指有关当代中国各个主要方面特别是政治、经济、教育、科技、人文、艺术、医疗、人口、资源、环境、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基本区情意指有关当前本地区(本省域、本市域或本县域)各个主要方面的基本情况。了解乃至熟悉相关的基本世情、国情和区情,可以使人们在参政过程中把握大势大局,言之有物,放矢有的,从而提出更具针对性、切实性、可行性的建议。有时,人们因不了解或不熟悉相关的基本世情、国情和区情,提出了一些空洞无物、空想不实的建议,枉费心思和口舌,徒劳无益。当然,适应实际情况并不意味着一味迁就实际情况,实存的不一定是合理的,人们可以和应当从理想的高度来批评现实。不能以不符国情或区情为借口拒斥普适普效的成功经验。

第二,民主党派成员需要具备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的知识。这里所云政策包括执政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制定的政策,法律包括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和省级人大通过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包括中央政府颁布的具有准法律约束力的规章和中央政府各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的条例。了解乃至熟悉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可以使人们在参政过程中建言献策有根有据,从而提出更具说服力、冲击力、可接受性的建议。有时,人们因不了解或不熟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提出了一些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不一致乃至相违背的建议来,令受议者感到为难,也令提议者事后感到难堪。当然,就某些现行政策、法律、法规提出修改建议是另一回事。由于决策和立法的智慧毕竟有限,也由于集团利益、部门利益、地区利益等特殊利益或明或暗地渗透,现行政策、法律和法规中难免存在一些不合理的条款,这就需要包括民主党派成员在内的有识之士提出相关修改建议。

第三,民主党派成员需要具备有关本党派及其他民主党派近期参政情况的知识。这里所云近期参政情况意指最近五至十年的参政情况。熟悉本党派近期参政情况,此为知己;了解其他民主党派近期参政情况,此为知彼。知己知彼是为了避免在参政过程中低水平重复,从而避免精力和物力的浪费。毋庸讳言,在历年各级政协全会上,出现过大量内容重复、了无新意的提案和发言,这主要是因为提案人和发言者不了解本党派和其他党派的参政情况。未公开出版的提案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因此某些人可以毫无顾忌地“借鉴”他人提案的内容。提案的议题可以相同,但是提案的内容不能雷同,否则就是低水平重复。有必要指出,同一个人连续数年提交同一份一直未受重视或未被采纳的提案这种情形,不属于这里所说的低水平重复,那是一种坚持,若其提案出于公心、合乎公益,则是一种可贵的坚持。

第四,民主党派成员需要具备人文社会学科方面的理论。参政不仅涉及政治事务,还涉及其他方面的事务。而政治事务不仅仅涉及政治问题和公共管理问题,还涉及经济问题、法律问题、教育问题、文化问题(狭义)、社会问题(狭义)、宗教问题、民族问题,甚至涉及哲学问题——参政也涉及科技、医疗、资源、环境等与自然科学技术相关的领域,不过,从参政角度看,人们需要关注的不是这些领域中的具体研究活动及其成果,而是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共管理活动,故而人们不一定非得熟悉某一或某些门类的自然科学技术不可。因此,参政者应当了解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经济学、法律学、教育学、文化学(狭义)、社会学(狭义)、宗教学、民族学、哲学等学科的相关理论,并对其中某些学科有所研究,对其中至少一个学科有比较深入的研究。这样,参政才会有深度,才会有底气,参政者才能思人所未思,言人所未言。在每年全国和各省域的人大会议、政协会议上,议案、提案、大会发言数以万计,真正有深度、有新意的议案、提案、大会发言还是出自对某个或某些人文社会学科领域研究有素的学者或学者型官员、学者型企业家。古希腊时期大思想家柏拉图提出过“哲学王”说,主张国家统治者应当是哲学家或精通哲学的人。他把哲学理解为研究事物理念(即本质)的学问,因此所谓哲学王就是能够洞悉政治事务和其他相关事务的本质的政治家。不是每个参政者都应当和可能成为这样的政治家,但是每个参政者都应当能够就其所关注的事情做深度思考,发现和揭示其本质,而这是需要相关人文社会学科的理论素养的。线性的技术思维可以解决具体而微的工程问题,但不适合于处理复杂多变的政治事务,后者呼唤辩证的乃至系统的哲学思维。

此外,参政者还需具备至少两个方面的知识:一是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当代形态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基础理论,二是有关本党派历史特别是参政历史的知识。

当代中国的意识形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有种种形态,有经典的马克思主义(即K.马克思和F.恩格斯所开创的马克思主义),有前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有西方马克思主义,有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还有其他形态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又可分为不同阶段,如共和国第一代领导人的马克思主义(即毛泽东思想)、第二代领导人的马克思主义(即邓小平理论)、第三代领导人的马克思主义(即“三个代表”学说)和第四代领导人的马克思主义(即科学发展观)。在当前中国,民主党派成员应了解或熟悉的马克思主义是经典的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个中重点是当代形态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学说、科学发展观)。了解乃至熟悉经典的马克思主义和当代形态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不仅仅为了保持政治正确和获取话语优势,而且为了参政更加便利、更有成效。经典的马克思主义本质上是一种同情弱势群体、追求普遍社会正义的人道主义,前苏联模式和类似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对它的歪曲不能归咎于它本身,“立党为公,参政为民”的参政党宗旨与经典马克思主义的本质是完全可以对接的。最新形态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理念呼应了经典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因此,民主党派成员依据科学发展观参政,同样是在践行参政党的宗旨。

在当代中国被承认的八个民主党派各有其或长或短的历史。了解乃至熟悉本党派的历史特别是参政历史,对于民主党派成员的参政有多方面的益处,因而是十分必要的。首先,这可以激发民主党派成员对本党派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从而提升他们参政的热情和信心;其次,这可以让民主党派成员从本党派的前辈先贤身上获取参政方面的启示和借鉴;再次,这还可以使民主党派成员有意识地继承和发扬本党派在参政方面的传统优势,从而形成或强化本党派的参政特色。有道是:观今宜鉴古。历史是当代人最好的老师,民主党派史是当代民主党派成员最好的老师。由于民主党派史与中共历史、中国现代史是密不可分的,因此,在了解民主党派史的过程中,有必要同时了解中共历史和中国现代史,至少有必要同时了解中共历史和中国现代史上与民主党派相关的重要事件。

举例来说,如果一个民主党派成员在省级政治组织里就教育问题参政,那么他就得大体了解世界特别是发达国家的教育情况,比较了解我国的教育情况,非常了解本省的教育情况;就得比较了解我国有关教育的政策(如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长期规划等)、法律(包括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职业教育法以及其他法律中有关教育的条款)、法规(如国务院有关高等学校招生、农村义务教育等的规定),非常了解本省有关教育的政策和规章;就得比较了解本党派和其他民主党派近期在教育领域的参政概况;就得对教育学有所研究,对其他一些相关学科(如经济学、法律学、社会学、哲学)有所了解。此外,他还得知晓当代形态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特别是科学发展观在教育领域的运用,了解乃至熟悉本党派前辈先贤对教育的思考和关注。

在不同政治领域,参政知识的基本要求不尽相同。例如,在人大、政协、政府部门和司法机构参政,所需参政知识的重点领域就不完全一样。在人大和司法机构参政,法律方面的知识(有关现行法律的知识、法律学特别是法理学方面的理论)要求更高。在政协参政,历史方面的知识(有关民主党派历史、中共历史、中国现代史的知识)要求更高。在政府部门参政,行政方面的知识(有关现行政策法规的知识,公共管理学特别是行政管理学方面的理论)要求更高。

在不同政治层面,参政知识的基本要求也不尽相同。例如,在全国人大和政协、中央政府部门、最高司法机构参政,国情和世情方面的知识要求更高——非常熟悉基本国情,比较熟悉基本世情。在省级人大和政协、省级政府部门、省级司法机构参政,省情和国情方面的知识要求更高——非常熟悉基本省情,比较熟悉基本国情,了解世情。在市级人大和政协、市级政府部门、市级司法机构参政,市情和省情方面的知识要求更高——非常熟悉基本市情,比较熟悉基本省情,了解国情,略知世情。在县级人大和政协、县级政府部门、县级司法机构参政,县情和市情方面的知识要求更高——非常熟悉基本县情,比较熟悉基本市情,了解省情,略知国情。

三、参政能力的要求

如前所述,参政能力是参政素质的主体。一座建筑的基础牢固与否固然重要,但是它的主体是否适用更为重要。房子是用来住的,如果不好住,它的基础再牢固也没用。类似地,参政素质是用来参与政治事务的,若参政能力不能很好满足参与政治事务的需要,则参政知识再广博也没用。那么,在当代中国,民主党派成员的参政能力包含哪些基本要素呢?

在当前中国主流政治话语中,参政党能力被区分为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这里所云参政议政能力显然是狭义的。广义的参政议政能力(本文称之为参政能力)包括政治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在内,但不限于这些要素。

首先,民主党派成员应当着力培养适宜的政治把握能力。适宜的政治把握意指就政治事务或其他事务的政治意义做出比较深入的分析和比较确切的判断,并据此采取适当的态度和立场。分析和判断的依据应当是符合民众利益和国家利益与否,而不是符合某个团体或组织的利益与否,更不是符合某个或某些领导人的心意与否。适宜的政治把握要求人们不要单纯从经济角度或文化角度看待事物,还要从政治角度看待事物,有时甚至要首先从政治角度看待事物。关于政治把握能力的具体要求,不少统战理论文章和参政党理论文章大同小异地论及,民主党派成员们非常熟悉,此不赘述。在参政过程中,民主党派成员要保持政治正确,但不是盲目地、无思地保持政治正确,而是清醒地、理性地保持政治正确。

其次,民主党派成员应当坚持培养创新的社会调研能力。创新的社会调研意指就政治事务所涉及的社会问题进行比较广泛或深入的调查研究,力求在理念、策略、方法、措施等方面有所创新。随着公共管理的复杂性程度的不断提高,参政的要求也不断提高。要想就某一或某些社会问题提出真正有指导意义或参考价值的建议,非得做广泛深入的、力求创新的社会调研不可。社会调研能力的培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此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以下两点:第一,要培养对社会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的敏感。这种敏感不同于善于领会领导人意图。社会热点问题与社会重点问题及社会难点问题有别,但它们有时是交叉重合的,有些热点问题同时是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有些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是持续多年、十多年乃至数十年的热点问题。在社会调研过程中,要处理好合乎时宜与长期坚守的关系。最好选择那些持续多年乃至更长时间成为热点的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第二,要坚持对社会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的深度调研。在公共管理日趋专业化的时代里,在公务员的平均学历不断提高、学习能力不断增强的情形下,民主党派成员在参政过程中的建言献策如果没有真知灼识,没有新意创见,是不可能引起真正的关注和重视的。要想建言献策有真知灼识,有新意创见,就得进行具体深入的社会调查和严谨认真的分析研究。厅局级以上的党政机关设立了各种各样的调研机构,各级党政机关中专家型的领导干部越来越多(其中有些原本就是专家学者),如果从事参政、尤其是在中高层从事参政的民主党派成员不在某一或某些方面做持久的调研,成为真正的专家,就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就很难参政有成。

再次,民主党派成员应当注重培养审慎的权衡决断能力。审慎的权衡决断意指在政治活动中充分发挥理性,对是非、利弊进行反复权衡,力求做出明智、公正的判断和合理、优化的选择。审慎带来明智。政治家最大的德性就是审慎,而其最大的恶性就是轻率。浪漫主义是政治的大忌。柏拉图指出,统治者的本己德性就是明智(在拉丁语中被译为审慎)。无论古今,无论中外,治国理政者都应当追求和保持明智或审慎的德性。民主党派成员在参政过程中一定要保持明智或审慎,不要被一己私利或狭隘团体利益蒙蔽而陷入糊涂和轻率之中。当然,要保持明智或审慎,除了参政者无私心和有境界等己方条件之外,还要有执政者容忍异议和鼓励争辩等他方条件。政治是理性权衡的艺术,或者借用J.罗尔斯的术语来说,是通过公共理性寻求重叠共识的艺术。在政治决断中,不能搞一言堂,不能定于一尊,而要容忍不同意见,要允许和鼓励争辩,要通过理性的争辩来趋近合理、达成共识。政治不同于行政,行政追求效率,讲究服从,而政治追求正义,讲究辩论。不能用行政的立场、态度、方式、方法参与政治。

复次,民主党派成员应当重视培养出色的政见表达能力。出色的政见表达意指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公众或其他政治活动者准确、清晰、生动或有力地(有感染力或说服力地)表达一个人自己的政治见解,能够扣动听众心弦,给他们留下深刻印象。政治家需要出色的表达能力,尤其是口头表达能力,古今中外皆然。在古希腊罗马时期和在现代西方国家,对政治家的口头表达能力要求很高,要成为一流的政治家,首先要成为一流的演说家和辩论家。参政者虽然不一定都是政治家,或者不一定都能够成为政治家,但也应善于用准确、清晰、生动或有力的语言表达自己的见解,使听者便于接受和理解,给听者留下牢固的印象或深刻的记忆。出色的表达能力以出色的逻辑思维能力为首要前提。出色的逻辑思维能力的特点是概念清晰、判断明确和推理缜密。逻辑思维能力包括演绎、归纳、分析、综合(或概括)等能力。对于参政来说,分析能力和综合(或概括)能力更为重要。

上述四种参政能力是一切参政者(包括议政者、行政者和监政者)都应当培养的。此外,在政府部门和司法机构任职的民主党派成员还应当培养坚定的执行落实能力、正派的团结协作能力等其他一些参政能力。

坚定的执行落实意指,坚决果断、不折不扣地执行和落实出自公共理性的既定政策,不因任何不合理的利益诉求而优柔寡断、犹豫不决,或者任意变更、大打折扣。如若既定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被发现很不合理(这种情形是可能出现的,因为人的实践智慧总是有限的),执行者可以当即向决策者提出修改建议,但不能因此而停止执行或任意变更既定政策。

正派的团结协作意指,依据原则、出于公心与同事搞好团结,加强协作,以形成合力,推进工作。原则和公益高于团结。不能违背原则和损害公益搞所谓团结。团结不是无原则地和稀泥捣糨糊,不是刻意迎合不合理不正当的个人诉求和群体诉求。

在不同政治领域,参政能力的具体要求有所不同。例如,在人大、政协、政府部门和司法机构参政,所需主导性参政能力就不完全一样。在人大和政协参政,主导性参政能力有政治把握能力、社会调研能力、权衡决断能力和政见表达能力,其中在人大参政尤以权衡决断能力为要,在政协参政尤以社会调研能力为要。在政府部门和司法机构参政,主导性参政能力有政治把握能力、权衡决断能力、执行落实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尤以权衡决断能力和执行落实能力为要。

在不同政治层面,参政能力的具体要求也有所不同。例如,在国家级政治组织参政,对政治把握能力、社会调研能力、权衡决断能力、政见表达能力、执行落实能力、团结协作能力等方面的要求均较高。在省级政治组织参政,对政治把握能力的要求相对较低,对社会调研能力、权衡决断能力、政见表达能力、执行落实能力、团结协作能力的要求较高。在市级政治组织参政,对政治把握能力和政见表达能力的要求相对较低,而对社会调研能力、权衡决断能力、执行落实能力、团结协作能力的要求较高。在县级政治组织参政,对政治把握能力、社会调研能力、政见表达能力的要求相对较低,而对权衡决断能力、执行落实能力、团结协作能力的要求较高。

四、参政品格的要求

如前所述,参政品格是参政素质的拱顶。一座建筑的拱顶在其各部分中是最引人注目的,建筑的风格在很大程度上由其拱顶来标识。类似地,一个人的参政品格在其参政素质中是最令人关注的,参政素质的境界在很大程度上由参政品格决定。那么,民主党派成员的参政品格应当融合哪些重要成分呢?

第一,民主党派成员要养成真诚的民生情怀。现代中国民主党派的主要使命是推进中国的民主政治。然而,民主终究不过是手段,而非目的。民主的目的是从制度上约束公职人员,促使他们为民众谋取和增进福利。简言之,民主的目的是民生。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之一A.林肯的“三民主义”——民有(of the people)、民治(by the people)、民享(for the people)——把民享(即民生)当作民主的归宿。中华民国之父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民族、民权、民生——也以民生为民主的归宿。执政也好,参政也好,都要为民。参政者要真诚地关注民生疾苦,乐于和敢于为民请命。要关心民众的食衣住行,在当前尤其要关心民众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的住房、医疗、教育、就业、低保、安保、防灾、救灾等方面的现状和期望。来自各方面的统计信息都表明,我国各级政协每年所收到的提案中,民生提案不足五分之一。不过,可喜的是,近几年来,民生提案所占比例逐年在提高。

第二,民主党派成员要养成坚定的求真意志。追求真理和真相是有困难甚至有危险的。困难和危险来自那些害怕真理被昭示因而极力阻止、害怕真相被揭露因而极力掩盖的人。参政者要敢于和善于寻求事物的真理和事件的真相,不屈服于威逼,不屈从于利诱。要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正气。真理和真相总是以真话来表达的。参政者要敢于和善于讲真话,切勿为了阿谀奉承而歪曲事实,切勿为了歌功颂德而夸大事实。在追求真理和真相方面,民盟的前辈先贤为我们做出了表率(参见作者另文《民盟精神解析》)。

第三,民主党派成员要养成强烈的公正意识。寻求公正是人的社会本能之一。不过,人们的社会正义感往往弱于其个人正义感。既然参政党确立了参政为民的宗旨,那么民主党派成员在参政过程中就应有强烈的社会正义感,要能够敏锐地发现社会制度和政治行为中不合理、不公平之处,并勇敢地批评一切不公不义的社会制度和政治行为。参政者要常怀匡扶正义之心,敢于仗义执言,鸣不平,斥不公,责非义,伐无道。当前中国正在致力于和谐社会建设。和谐社会首先应当是正义社会。为社会正义立言行事,就是在为和谐社会建设做贡献。人们应当站在这样的高度来认识正义言行的意义,而不要把正义言行看成多事添乱之举。

第四,民主党派成员要养成严格的自律精神。虽说自律是人作为理性存在物的本质性特征之一,但是在涉及实利时,人们并不总是能够自律。正因此,自律成为一种可贵品质。参政者要严格自律,廉洁奉公。廉洁自律与否不仅关系到参政者个人的政治前途,而且关系到参政党的政治形象。参政者在此方面要对自己提出高标准严要求。能够参政的民主党派成员毕竟是少数,因此参政者要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参政机会,以严格的自律维护为自己提供参政机会的本党派的声誉。

以上四种参政品格是一切参政者都应当养成的。此外,在政府部门和司法机构任职的民主党派成员还应当养成勤政为民的事业心、不辞不贷的责任感等其他一些参政品格。

勤政为民的事业心要求参政者在本职工作中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任何职业都呼唤勤奋和坚韧,公共管理自不例外。行政和监政的民主党派成员要养成勤奋的作风和坚韧的毅力,为了公共利益而不辞辛劳,甚至先忧后乐。

不辞不贷的责任感要求参政者在本职工作中乐于尽义务,不推辞,敢于担责任,不旁贷。责任与权利正相关,也与权力正相关。一个人拥有的权力愈大,其所承担的责任也愈大。行政和监政的民主党派成员拥有一定的权力,因而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消极被动地履行义务是不够的,要积极主动地履行义务,要恪尽职守,若合乎公益,即便超越职守亦无妨。

当前中国民主党派成员的参政素质不断在改进。但是,其中还存在着一些缺欠,如个别参政者必要知识不完备特别是必要理论素养不足,少数参政者缺乏这样那样的参政能力特别是创新的社会调研能力和审慎的权衡决断能力,部分参政者参政品格不够健全特别是缺乏坚定的求真意志和强烈的公正意识。因此,加强民主党派成员参政素质的培养是参政党建设的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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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李金河,郑宪(主编). 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关注的20个理论问题[M]. 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

[08] 郭文明,路笃盛. 中国民主党派概论[M]. 北京:华文出版社,2002.

(本文为作者所主持的2010年度民盟中央统一战线与多党合作理论研究项目最终成果,于2011年获民盟中央统一战线与多党合作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原载《文史博览(理论版)》2010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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