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校统战工作的规范化,提高统战工作的效率,特制订以下办事程序,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1、民主党派成员组织发展程序:<个人申请——支部讨论——党派基层组织与党委统战部协商——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研究决定——民主党派省直工委审批
2、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班子成员选配程序:<听取基层组织和群众的意见——与民主党派省委协商——确定班子候选人——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上报校党委——民主党派成员会议选举——民主党派省直工委批复
3、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推荐程序:听取党派基层组织和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党委统战部提出初步推荐人选报主管校领导审定——会同党委组织部对初步推荐人选进行考察——与省委统战部、民主党派上级组织沟通协商——报校党委研究——确定正式推荐人选——上报省委统战部
4、校内党外干部选拔任免程序:民主测评——协助校党委组织部广泛听取意见——协助校党委组织部考察——校党委研究决定任免
5、基层活动经费报销程序:商定活动时间、地点、经费、参与人员——报告党委统战部——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及时报送活动信息
6、同盟者利益照顾程序及时与基层组织联系了解民主党派成员晋升、晋级等情况——积极与有关职能部门协调——争取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解决。
7、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出国出境的政审程序: 个人申请——外事处综合——报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备案——报校党委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8、党外人士培训费、会务费报批程序: 持通知复印件送党委统战部备案——党委统战部确定人员及经费——凭正式通知到党委统战部签字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