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委常委会议专题学习传达贯彻《意见》精神3月6日下午,张家界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全国学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就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作出部署安排。
召开一次学习座谈会。根据中央领导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统战部关于各级党委(党组)要将《意见》精神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的通知要求,3月13日,市委中心组召开部署动员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座谈会。各区县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负责人,市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和市直统一战线各单位全体干部参加座谈。市委主要领导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各安排一名党员领导参加座谈。
举办一期专题研讨班。全市学习座谈会后,立即在市社院举办一期专题研讨班,时间2天。组织各区县委统战部长,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和民族宗教代表人士,市直统一战线各单位科级以上干部集中学习研讨。
开展一次宣传表彰活动。结合市工商联换届,在3月下旬,召开第三届中国特色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大会,并在《张家界日报》开辟专栏,对10名优秀建设者进行集中宣传,进一步加大党外代表人士队伍中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
组织一次督促检查。省委督查市州之前,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统战部相关负责人组成督查组,对各区县委、市直有关单位学习贯彻落实《意见》和中发〔2010〕16号、湘发〔2010〕21号、湘办发〔2011〕40号等文件精神情况进行督查,以推动《意见》精神贯彻落实到位。
出台两个文件。一是根据《2011-2015年湖南省培养选拔党外领导干部工作规划》,结合张家界市实际,出台相应的《规划》文件。二是待省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下发后,结合张家界市实际,以市委名义出台《实施意见》。
进一步加大党外代表人士的安排使用力度。一要在乡镇政府、区县人大、政府、政协换届时,配齐配强党外领导干部。没有配齐的,换届人事方案不予审批。二要进一步加大市政府工作部门的党外领导干部的安排、交流力度。除明确规定不配党外领导干部的部门外,其他部门原则上配齐。同时,加大市直单位与区县党外处级领导干部的交流力度。三要加强民主党派后备干部的安排力度,及时给后备干部搭台阶。建议给各民主党派市委明确一名专职副主委职数,并明确为副处级。四要加大党外正职的安排力度。力争在市、区县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党外正职的安排上有新的突破。